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召开2024年第十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教育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4-12-16浏览次数:200


1216日,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召开2024年第十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继续教育学院全体干部参加本次学习,会议由支部书记戴军主持。

戴军、王松明、邵凯、完剑侠、吴昌霞等中心组成员分别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的演讲精神、给2024世界中文大会的贺信等学习内容,并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和《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

院长王松明做题为“让爱国主义在心中扎根”的主题发言,他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全面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目标要求、领导体制机制、教育对象、主要内容、实施措施和条件保障‌,培育了人民对祖国和民族的热爱,传承民族精神,增强国家观念‌,全面规定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明确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措施和支持保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理论学习中心组其他成员围绕学习主题做补充发言并开展了研讨。

戴军对本次学习做总结。他指出,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将以法律的形式护航、用法治的力量保障爱国主义教育的深入实施,为万众一心、团结一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浓厚的法治氛围,奠定深厚的法治积淀,提供雄厚的法治资源。这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更广层面上的倡导弘扬,也是爱国主义精神在更高意义上的理性自觉。将爱国主义教育法贯彻落实于高校工作实践之中,是高校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崇高使命和历史担当。他要求全体干部要从对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负责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出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继续教育人才培养工作中全面深入贯彻爱国主义教育法,将爱国主义全面贯彻在教育教学活动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之中,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撰稿人:林铭

审核人: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