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学位申请相关规定部分内容
根据省教育厅(苏教考[2001]5号、苏教考[2002]5号)文件精神,对我校主考的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及其授予申请规定如下:
一、申请对象:
2、专接本的学生。
二、专业及所授予的学位
5、财务管理(专接本、二学历)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三、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没有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者参加南京农业大学组织的四六级英语考试并获得证书者(其他地点获取的四六级英语证书不予办理);
4、毕业论文成绩良好以上(含良好);
5、英语(二)换考者不能申请学位。
四、申请时间、地点及材料、费用
3、申请方式:填写《南京农业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4、申请材料与费用
(1)须提供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
(3)纸质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二张和电子版(以身份证命名)照片;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评审、授予程序
六、注意事项
2、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