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南大学《2021.01.20批次专接本及社会自考生学位申请及预审通知》的要求,现安排我校学生学位申请,具体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1、2020年6月、9月已经申请办理毕业的学生。 2、2019年12月已经办理了毕业手续但未申请学位。 3、符合江南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二、申报材料 1、学位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电子照片:文件大小为9—10KB,像素150*210,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名称为申请学生18位身份证号码,照片要求:白色或浅色服装、免冠,蓝色背景 2、英语二(免考)的同学,还需提供英语二免考材料(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 3、“专接本”本科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 2020年6月份及以前毕业的学生需上交本科毕业证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2020年9月申请毕业的学生无需需上交本科毕业证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4、纸质材料:一律使用顺丰快递 学位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英语二免考的同学需提供有效的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律邮寄到学校: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方老师,13951894266 5、电子照片按要求提供,一律发到本人QQ邮箱:779094916@qq.com 6、逾期未提交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申报时间 2020年9月18-22日。 四、说明 据江南大学通知,本次学位申请只做预审工作,学位证书的打印、领取及信息上报将于2021年1月份进行,证书批次为2021年1月20日。特此说明。 附:《2021.01.20批次专接本及社会自考生学位申请及预审通知》 附:江南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附:《学位申请表》 2021.01.20批次专接本及社会自考生学位申请及预审通知 各专科院校、社会自考生: 2021.01.20批次自学考试学位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9月30日。注意:由于江南大学学位评审委员会审核学位资格的截止日期早于自考毕业审核的日期,故本次学位申请只做预审工作,证书批次为2021年01月20日。 申报对象及要求:2020年6月、9月已经申请办理毕业的学生‚2019年12月已经办理了毕业手续但未申请学位的学生,符合江南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说明: 1、申报所需材料请至我校自考网中的“下载中心”(http://zk.cmjnu.com.cn/zk/xzzx/)下载“学位申请表”。 2、专接本学校同时还需下载“专科学校申请学位承诺书”及“专科学校学位申请汇总表”。请按要求填写完毕并盖章后,随“学位申请表”一同上交主考学校。 3、专接本学校使用“专科学校学位申请汇总表”统计学生学位申请时,请按学生准考证号码进行由小到大排序,递交的纸质学位申请表也以相同的顺序进行排序。 4、应届毕业生的申报材料无需上交本科毕业证复印件,补申请学位的毕业生仍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复印件。 5、正确提供学生本人电子近照(文件大小为9—10KB,像素150*210,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名称为申请学生18位身份证号码,照片要求:白色或浅色服装、免冠,蓝色背景)。 注意:提供的电子照片不符合如上要求的,视同为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 6、学位评审费:略 7、汇款信息 :略 江南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0年09月04日 江南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为确保自学考试本科教育质量,规范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本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授予条件 第一条 凡经江苏省自考办批准的本校高等教育自考助学的本科毕业生,符合本《实施细则》的各项条件,经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均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热爱社会主义国家。 (二)完成自学考试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江苏省自考办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已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身体健康。 第三条 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年限为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一年之内。 第四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凡未获毕业资格的结业生(包括换发毕业证书的结业生); (二)学位课程(除英语(二))平均成绩低于70分者; (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未达到“良”(或80分)以上者; (四)江苏省自学考试英语(二)成绩未达到60分; (五)考试作弊者; (六)违犯校规校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二、审核程序 第五条 毕业生本人申请。符合条件者在毕业前二个月,向所在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正式申请。 第六条 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本细则,逐一认真审核每位申请者,填报推荐名册,并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供下列材料: (一)教学质量情况考察综述; (二)德、智、体综合评定情况; (三)毕业生成绩总册; (四)学位课程、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分析一览; (五)学籍档案。 第七条 继续教育学院对被推荐者逐一复核。必要时,可建议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对有关专业进行学位课程考试,技能考核,旁听考察毕业答辩。经确认可以受理后,汇总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务处)。 第八条 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学士学位者名单。学位评定委员会休会期间,可由主任或副主任,召开专题会议审议,其后通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确认。 第九条 学位办(教务处)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组织颁发《成人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本细则自2006年1月起执行。解释权属校学位办公室。 动画设计(自学考试)学位申请表 准考证号 (12位) 身份证号(18位)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专科学校 毕业时间 成绩 二维动画(一)(实践) 三维动画(实践) 视频编辑(实践) 互动媒体设计(一)(实践) 毕业论文 英语 英语类型 英语2 CET-4 学位课程平均分: 贴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