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专接本”会计专业学位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8-29浏览次数: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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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专接本”会计专业学位申请的通知 (2019年9月) 一、学位课程: (一)会计专业(管理学学士) 1、高级财务会计(企业会计准则与制度) 2、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3、审计学 二、申请学位的条件: (一)外语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考本科段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 (2)在校期间参加本校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的(头尾六年有效); (3)外语专业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者; (二)本专业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 (三)毕业论文成绩为良好和优秀等级的。 三、学士学位的申请程序: (一)获得毕业证书时,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考生,可直接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二)申请时间:2019年9月4日-5日,9月5日上午11点截止。 (三)纸质申请材料:《学位申请表》、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外语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学位申请表》:统一在老师办公室填写电子表格,再统一打印。 (五)提供英语(二)考试通过时间(免考的不需要) (六)电子表格:《学位信息统计表》现场统一填写 四、附学位申请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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