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主考学校,各有关委托开考单位:
2020年我省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报名工作规范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报名
(1)报名方式
自学考试报名全部采用网报形式(考生端网址:sdata.jseea.cn;管理端网址: sdata.jseea.cn:8088)。社会自考考生还可通过下载安装“江苏招考”APP,打开进入“自考频道”,进行新生注册、课程报考、信息查询等考务业务。
(2)报名时间
从2020年开始,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全年分四次进行,2020年1、4、7、10月份四次考试报名时间分别为:① 2019年12月1日-5日;②2020年3月1-10日;③2020年5月25日-29日;④2020年9月1日-10日。委托开考专业、助学专业和“专接本”集体报名时间原则上同时进行,具体时间由委托开考单位、助学高校与当地市考办协商确定。
(3)报名收费
我省自学考试严格按照省物价等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规范收费,各单位一律不得在报名工作中另外收取其他费用。
2.开考专业、课程情况及专业调整安排
2020年开考的专业、课程情况详见《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1月考试日程表》、《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4月考试日程表》、《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7月考试日程表》及《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10月考试日程表》。各专业考试的要求详见专业考试计划和有关文件。
3.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报名工作
各主考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网上报名系统的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将本校负责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的日程安排公布到网报系统,及时处理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积极做好对自考生的报名咨询、政策宣传、报考登记、考试安排通知、成绩公布等工作。
4.课程免考审核工作
各地考办在做好报名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课程免考的审核工作。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免考登记申请,到报名现场录入免考材料并上传系统。各地考办要进一步加强对考生提交材料的验核工作,规范、准确地签署意见,报审材料及表格填写不规范的将不予审批。全省集中审核的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毕业生登记工作
自考报名期间,同时进行毕业生登记和初审工作。各地考办必须根据各专业的考试计划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毕业生登记工作顺利进行。全省集中会审的时间另行通知。
各地考办要在报名现场设置一定数量且能够进行上网操作的计算机,方便自考生进行网上登记申请。
网上报名、专业停考、免考申请及毕业生登记具体时间安排分别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和附件4。
二、报名工作中须加强的几项工作
1.统计工作
各地考办要进一步加强自考报名的统计上报工作,做到按时、准确、规范。在上报各门课程所需试卷袋数的同时,需一并上报各门课程的报考科次数,具体上报要求将以电子稿形式下发。
2.信息采集
所有新生必须采集人像信息。新生均通过上传身份证照、证件照及手持身份证照进行身份验证及人像信息采集。验证不通过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各市、县(市、区)考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报考手续。考生电子人像将在制作考生的准考证、打印考场核对名册时统一使用。各地考办要认真做好所辖区域考生报考信息的维护、核对、检查工作,确保考生信息准确、规范。
在报名期间,各市考办要加强对所属报名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各有关主考学校要加强对所对接的“专接本”专科学校或所属校外助学点报名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严防错报、漏报情况发生。
3.审核工作
各地要切实加强信息审核工作,着重审核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与本人是否相符,姓名是否一致,证件照是否符合标准。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通过系统的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并取得相应的审核通过的电子标记。同时申请我省社会自考专、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审核。
4.考生服务
各地考办、各主考学校要强化服务意识,营造方便、快捷、高效的报考环境,做好为考生的服务工作。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报名前做好“考办说明事项”的信息维护工作,为考生提供便利。各地考办、各主考学校、委托开考单位要做好报名期间的咨询值班安排,及时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解答考生的疑问。
附件:1.2020年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安排表
2.江苏省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时间安排表
3.2019年下半年、2020年上半年社会自考免考申请
时间安排表
4.2019年下半年、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登
记时间安排表
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11月11日